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四川是全国扶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整个脱贫攻坚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近年来,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等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扶贫与扶智、扶贫与法治”深度融合,把法治意识培养作为智力扶贫的基础,把法律服务作为精准脱贫的支撑,把依法治理作为全面小康的保障,扎实开展“五大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法治扶贫之路。
一、开展“送法进贫困村”大宣传行动
一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大力推行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工程,为每个贫困村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设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为每个贫困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一本法律扶贫手册,为贫困地区每个中小学校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全省贫困村建立法治宣传栏、图书角9293个,培养“法律明白人”5.56万人,开展学法培训7.02万人次。大力推广“流动法庭”、“坝坝审案”等巡回审判,结合重大典型案例特别是群众身边案例开展以案说法。通过开办农民夜校、“村村通”广播、法治巡讲、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的“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政策,贫困村法治宣传覆盖率达100%。
二是推进“一核三治”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坚持“法治治乱、德治治心、自治治本”,在贫困地区中开展遵纪守法、孝老爱亲、致富创业等五星农户评选及好人好事展评活动,帮助贫困村完善村规民约5994个,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动形成“法律顾问 村社干部 法律明白人 人民调解员 综治网格员”的乡村治理体系。广元市开展“积分制”管理,对村民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并与扶贫贷款、参军、入党等挂钩。遂宁市创新“六手印记”工作法,村集体重大决策全部通过6人法治监督组审核,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群众的事情依法办,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民族地区依法治理。结合四川藏区彝区实际,推进贫困民族地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大力实施彝族母语普法行动计划,主动在凉山州布拖、昭觉、美姑、金阳、喜德等县建立“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创编《情满彝山》大型公益舞台剧并在全省巡演。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启动“宪法藏区行”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进寺庙等活动,得到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肯定。
二、开展“千名律师联系贫困村”大服务行动
一是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充分整合省、市、县三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开展贫困地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村民自治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事务的法律服务,帮助提升贫困地区民主法治水平。实施藏区彝区贫困县对口法律帮扶机制,实现对全省45个藏区彝区贫困县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是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为每个贫困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广泛建立法律顾问qq群、微信群,提供24小时在线的“掌上法律服务”,全省5295个贫困村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达州市探索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助力法治扶贫机制,动员村级法律顾问投身脱贫攻坚当先锋,将法律服务资源引入精准脱贫第一线,补齐脱贫奔康法律服务短板。
三是广泛开展扶贫项目“法律体检”。每年组织律师为扶贫开发项目进行“法律体检”,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扶贫开发产业园,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6389次,有效规避扶贫领域法律风险。
三、开展“化解矛盾促和谐”大调解行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贫困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广泛推行“三三调”“随手调”,就地化解贫困地区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确权、土地使用权流转、产权抵押借贷、异地扶贫搬迁、邻里边界、婚姻家庭、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贫困村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强化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在贫困地区加强拒绝黄赌毒和预防电信诈骗等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配合公安等部门集中整治黑恶势力干扰脱贫攻坚乱象,大力打击扶贫领域黑恶势力,为脱贫攻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直通车”大援助行动
一是畅通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优先安排贫困县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建设,加快贫困地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升级改造,畅通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连续八年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累计讨回欠薪10.7亿元。
二是建立贫困人口法律援助信息库。对接省扶贫信息库,把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纳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直接受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法律援助的申请,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享受“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一站到底”的优质服务,切实为有需求的贫困户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法律服务,贫困户法律援助受援率达100%。
三是抓好定点扶贫援建工作。帮助司法行政机关定点联系贫困村制定一个发展规划、引进一批扶贫项目、选派一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锻炼、考察、识别干部的主战场,加强对驻村干部的考评,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评价较高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驻村干部及时召回、重新选派。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直接联系帮扶贫困村181个,选派扶贫驻村干部414名。
五、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大帮教行动
一是做好监狱服刑人员帮教。切实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构建监所、社会、特殊人群及家庭多方沟通互动的帮教机制,帮助特殊人群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加强对家庭困难服刑人员的帮扶,常态化开展离监回家探亲,将教育帮教延伸至社会、家庭,坚定其早日回归社会、家庭的信心和决心,连续13年共批准4560多名罪犯回家探亲,全部做到按期安全返监。
二是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帮教。围绕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构建科学统一的戒毒工作流程与标准体系,组织家庭困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离所探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早日戒断毒瘾、回归正常生活。
三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按照“一人一策”要求,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会同综治、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人群的救助管理,安置帮教贫困地区刑满释放人员6866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