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有效途径,江西省及时总结推广崇仁县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广大基层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强化顶层设计、有序推进,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深化法治江西建设的基层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实抓好。
一是坚持高标准定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4年12月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通过《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239项任务之一,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2017年12月,省委出台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决定,把“在农村普遍推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举措,此后,这项工作先后纳入省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重要内容,并写入省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是坚持高水平试点。2015年初,在当时社会矛盾突出的崇仁县开展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试点,4年来,该县先后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6万余人,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200余起,参与化解信访积案150余件,有效扭转了少数群众讲蛮不讲法、信访不信法、靠闹不靠法、找人不找法等不良风气,全县信访量大幅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目标,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人民日报等多次进行专题报道。2017年10月,将崇仁县实施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典型做法上报省委领导,时任省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并要求总结推广。2017年12月,抚州市率先全面推广崇仁经验,确定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各县(区)农村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育率达到95%以上目标。截至今年4月,该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2万余人,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4.5万人,成为全市乡村治理的一道美丽风景,在讲好农村法治故事、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三是坚持高起点部署。省法建办在总结崇仁县工作经验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并借鉴外省经验做法,于2018年年初起草《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广泛征求地方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意见审议稿,经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为推进意见的落实,5月22日,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交流试点经验,动员部署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7月18日,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省直部门在培养工程中的责任。8月1日,省法建办印发《关于建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机制的通知》,建立台账管理、情况通报、督导推进三项工作机制。12月4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强化工作措施、稳步实施,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提升农民法治素养的重点工程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通过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科学设定目标。我省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分类培养方式,以户为基本单元,每户培养一位“法律明白人”,定位是“心中有法、遇事找法”;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每村培养若干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定位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目标任务是,到2018年底,全省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省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省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截至目前,2018年培养目标已全面完成,2019年培养工程正稳步有序推进。
二是规范遴选程序。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求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采用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方式确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对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及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乡(镇、街道)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农村“法律明白人”侧重培训、考核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各地各部门还通过发挥流动党支部、商会的作用,以及组织节日返乡恳谈会等方式,解决外出务工、城中村和空挂户等“法律明白人”选育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256.2万人、骨干 13.5万人;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215万人、骨干11.3万人。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把提升“法律明白人”能力素质作为关键一招,采取集中系统辅导、现场观摩教学、远程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省法建办举办了全省“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组织编写了《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指导大纲》,成立了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正积极筹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网络学校,预计今年上半年能正式使用。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226.3万人次、骨干13.2万人次,其中集中辅导120.5万人次、现场教学65万人次、网络培训54万人次。
四是加强使用管理。为农村“法律明白人”搭建履职尽责平台,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室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即: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设置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同时,强化正向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是注重法治实践。注重在基层法治实践一线培养、锻炼、检验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为农村“法律明白人”搭建履职尽责平台,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等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54.5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5万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8.1万件次,引导法律服务6万件次。全省226万名农村“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基层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一线,有力推动了全省基层农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成为全省乡村治理的一道美丽风景。
三、强化组织领导、有力保障,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为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民心工程
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一项民心工程,通过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强化考核奖惩等推动这项工程的落地生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市县乡四级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县级以上领导小组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各级法建办承担;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同志担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省各地积极跟进,市、县两级普遍出台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高位启动部署、稳步推进实施培养工程。省直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培养工程。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承担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具体组织实施职责;各级司法、执法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2018年9月上旬,省法建办和省政府办公厅组成督导组,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地实施培养工程开展专题督导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呈送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正副组长。2019年3月下旬,省普法办在全省开展实施培养工程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从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战略高度,要求把加强农村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与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给予充分保障,并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费2564万元。
四是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发动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摆在突出位置,在法治江西网、江西普法网及微信公众号开设培养工程专题,在法治江西动态、江西普法简报开辟培养工程专刊。截至目前,推送培养工程信息300余条,刊发简报23篇。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总结推广培养工程特色亮点,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营造人人争当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高质量发展、综治考评、依法治省建设考评体系,对工作推进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