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一、创新载体形式,浓厚乡村振兴法治环境
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江苏于2011年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融入群众生活,融入乡村振兴,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一是打造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景观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各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和法治文化设施;同时全省各地村居、社区和人员相对集中处的民居墙体,精心嵌入德治名言、法治漫画、法律条文、法治典故以及道德楷模事迹简介等内容,让“墙体代言”,使“石头说话”,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全省建有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568个,市县镇村法治文化阵地1.3万余个,形成“市县有场馆、镇街有中心、村居有站点”总体布局。二是开展丰富多彩乡村法治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将法治元素植入地方戏、影视剧、民间艺术、农民画等特色文化形态中,按照“一县(市区)一品牌”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批蕴含现代法治精神、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产品,增强农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故事宣讲、法治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系列活动,累计创作法治戏曲剧本9000余部、法治故事1.4万余篇、法治书画摄影3.9万余幅,法治动漫、微电影1200余部,有效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法治的内生动力。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故事宣讲、法治书画展览等乡村法治文化作品巡演,举办普法惠民环省行、法治农村行、法治文艺进社区等2.5万多场次,连续多年举办“春风行动”“法治惠民”等法治电影播映、法治戏曲巡演、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将法治内容融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中,使广大村民在寓教于乐中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三是实施精准高效法治文化传播。出台《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实施办法》,整合391家专业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形成以法润江苏普法平台和江苏网络普法联盟为核心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实现普法资源、信息发布、法律解读、产品推送等“四大平台”互促互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法治文化传播格局。突出“德法同行”“德法相伴”主题,将法治文化活动融入到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适时开展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深化“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三大行动,通过网络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介,使法治文化从灌输式、被动式向感性共鸣、自觉接受方向转化,有效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素养。
二、强化规则培育,激发乡村振兴法治活力
自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江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通过法治文化的持久浸润,让村民自治意识、规则意识入心入脑,推进法治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提升基层自治水平。一是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始终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落实“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求的生动实践,作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载体,通过政策引领、实践突破、由点带面,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化建设,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定执行情况纳入评选标准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内容,加强动态管理,把村(社区)打造成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的平台、群众依法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依托、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目前,全省拥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超过45%,全方位、广覆盖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江苏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徐州市马庄村、镇江市世业村等以“参事制”强化村民对村务管理的参与权,以“票决制”强化村民群众对村务决策的表达权,以“双票制”强化村民对村级干部的考评权,确保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监督,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上访诉讼内解决”。二是运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按照“广覆盖、重质量、求实效、强服务、创品牌”的目标定位,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先后培育形成启东沙地普法名嘴微联盟、南京浦口乡贤会、常州溧阳百姓议事堂、扬州高邮小拇指普法志愿者协会、徐州邳州普法鸳鸯法宣艺术团等156个社会组织,将法治文化融入到村民喜闻乐见的传统文化中,推进法治文化向生产、生活等领域全方位影响和渗透,提升乡村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如今,各种普法社会组织已成为密切乡村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调处群众矛盾纠纷的“草药方”、基层民主法治的“阳光房”。三是延伸拓展司法行政服务品牌。依托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法律服务微信群,打造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法治文化产品推送模式,面向全省村(社区)集中创作、统一发放《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挂图》《常用法律知识100问》系列丛书20多万份。开展“一村一顾问”“法律便民服务”等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法律专业人员、法律志愿者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提高村民自治法治意识,推进乡村文明和乡风建设。
三、弘扬传统美德,厚植乡村振兴法治根基
德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情感支撑。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和滋养作用,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一是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功能。农村乡贤具有亲缘、地缘、人缘的天然优势,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农村乡贤、道德模范在邻里协调、民情联络、文明教化、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工作优势,通过发布招贤榜、民主推选、组织上报、村居考核等形式,选拔有德行、有声望、有才能的长者、贤人带头学法守法,依托司法行政服务站成立乡贤会和百姓议事堂,引导群众把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道德评判标准。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文明礼仪规范教育相融合,持续开展文明创建、道德评议、树立典型等行动,引导公民在道德感悟中强化法治观念,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明德惟馨的良好风尚,让文化成为乡村和谐的“强磁场”和乡村振兴的“推进器”。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泾河村潘恒球送法进村,送戏下乡,常年活跃在田间地头,前后进行了8000多场义务普法宣传,受教育学生达30万人次,自编自演的法治故事达60多万字。二是运用家风家规家训培育。发挥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和传统道德文化基本单元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优秀法治家训评选、家书征集、家风巡展等活动,以法治家庭的小气候带动法治社会的大气候。联合文明办、妇联等部门,把“爱国守法”纳入“江苏最美家庭”推选和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博爱家庭、书香家庭等创建,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家规家训”,在全社会倡导“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风尚,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全省累计发掘征集具有地方特色的1.3万余条“法治家规家训”。溧阳市村村设立的“百姓议事堂”,采取百姓事、百姓议、百姓理的方式,闻民声、议民事、解民忧、促新风,累计调解纠纷6097起。当地群众广为传唱这样一首歌谣:“自从有了议事堂,农村矛盾一扫光;村里事务大家议,民主决策奔小康。”三是培育文明乡风促进移风易俗。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有效载体,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事理事会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培树先进典型等形式,狠刹“婚丧喜庆活动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炫富”的不良风气,在全社会形成了勤俭节约、文明和谐的新风正气。注重文化的浸润、感染、熏陶,利用重大传统节日的契机,深入挖掘阐释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蕴含的道德资源,把传统节日与时代元素相结合,广泛开展灯会、庙会、花会等民俗活动,发挥基层本土“草根”文化队伍作用,用身边人演身边事、说身边情,引导群众绿色过节、文明过节,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唱响主旋律,育成新风尚。着眼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打造形成少年崇德法学苑、德法护蕾行动、法治福孝文化等100多个德法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