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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何杰 近日,陕西全省述法点评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省委依法治省办对2023年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市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陕西省在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2023年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实现了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全覆盖。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2022年10月24日,陕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了65项具体措施,全力推进市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在法治督察中,陕西始终坚持日常督导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由法治督察工作人员、基层法治工作者,并邀请法学专家组成实地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督察的方式开展实地督察工作,并选取37个县(市、区)、49个乡镇(街办)、146个基层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重点督察。
通过实地督察,陕西共梳理出涉及15个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六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在部署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基础上,今年以来,陕西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察,发现了相关领域的一些问题、难点、堵点,总结了一些亮点及创新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法治建设问题,陕西坚持“当前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及时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结果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同时,对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和规范,使市县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和方向,推动市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此外,陕西还用足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协作配合机制,让法治督察真正“长牙”“带电”。同时,陕西充分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以考核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