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法治日报通讯员 张 峰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近年来,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基层法治建设经验成果和问题短板,以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探索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1 6”法治建设体系,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枣庄建设水平,为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提供了强劲法治动能。枣庄市已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10余项国家级称号。
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所谓“1 6”法治建设体系,即聚焦“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1个主题,建设“完备的法规保障体系、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公正的司法运行体系、系统的社会法治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6大工作体系。
枣庄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党委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研究制定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探索建立法治枣庄指数,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加快鲁南经济圈发展,推进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完善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
在建设完备的法规保障体系方面,枣庄市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在建设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方面,枣庄市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领域深入推进,不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在建设公正的司法运行体系方面,枣庄市坚持健全完善高效权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通过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优化司法管理机制、推进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建设,需要全市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在建设系统的社会法治体系方面,枣庄市通过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等推动全市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各项机制;健全完善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构建“线上 线下”非诉工作网格。
在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方面,枣庄市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全面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
在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方面,通过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积极推进法治枣庄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和网络平台,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整体合力和综合效能,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