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2013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司法部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站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切实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在“放”上求突破,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近年来,全系统率先实施“不见面审批”,推出“六项承诺”和“六个不准”等一系列改革“组合拳”,召开了全系统行政审批改革部署会,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审批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力提升了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水平。按要求调整下放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由原来的“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调整下放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完成37家省直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工作,取消省直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司法局把市直所全部下放区司法局管理。制定《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推动落实事业体制机构管理保障政策,扎实开展合作制机构试点,新设3家合作制公证处,目前全省已有4家合作制公证处。研发运行“江苏省律师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网上服务平台”“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证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监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方式上积极创新,在南通、淮安、镇江、泰州4个设区市开展委托审批试点,开展委托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准、负责人和资产变更、律师新执业申请、注销和市内转所等审批业务试点工作,审批时间平均缩短10个工作日,实现委托办理“马上办”需求。2015年初,省厅层面率先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建立首席代表负责制,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授权首席代表签字,不再通过厅长办公会研究审批事项,减少了审批环节,提升了审批效率。13个省辖市司法局均设立了行政审批处,实现了审批事项集中管理。严格贯彻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的“不见面审批”要求,目前,92项政务服务事项中,除需要“见一次面”的涉港澳台审批外,其余86项全部实现审批“不见面”,比省政务办要求的80%高出十三个百分点,在审批总量年净增30%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有效投诉大幅减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同时,江苏省按照国务院及司法部的相关要求,对应该取消和下放的与司法行政系统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进行逐一核查,及时取消或下放,并积极跟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到相关事项下放后管理不脱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运行。
二是在“管”上求创新,激发行业发展活力。积极创新和加强司法行政各行业的监管职能,善于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行“以案倒查”机制,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审批流程、审批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大力推进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淘宝式选律师”获江苏政务服务创新成果奖。规范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和行业自律管理,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业务指导和会员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强化司法鉴定信息平台应用。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案情规范记录,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呈现,司法鉴定执业监管的实时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强化公证办证质量监管,建立检查对象库、检查专家库,建立专项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质量检查模式,提高了监管覆盖面和科学性,办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公证卷宗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三是在“服”上求优化,提升民生发展质效。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所有申报材料中,“品行证明”等可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一律通过“个人承诺”替代;和省公安厅协调,户籍地在江苏的申请人通过省公安厅联网查询违法犯罪记录,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交。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履行代理职责,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138号令)规定, 2018年省司法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明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参加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辖区范围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业务的辖区范围,依法保障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权利。在公证行业里全面推行公证机构代理调查核实制、咨询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最多跑一次”服务、在线证据确认及出证,有效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健全服务网络,全省公证机构全部对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市县乡村四级站点,打通了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办证依法依规、办证不用求人、办证便捷高效”的服务名片。2013年以来,江苏省司法行政各项业务量逐年稳步增加,律师类业务平均100万件/年、公证类业务平均80万件/年、基层法律服务类业务平均12万件/年、司法鉴定类业务平均12万件/年,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下一步,江苏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群众办事为导向,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省司法行政职能的“先手棋”“当头炮”来抓,紧扣改革时间窗口,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一要提升“放”的含金量,在重点突破、协调配套上下功夫。加强对简政放权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跟踪指导,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持续把不见面审批作为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以“让百姓办事不求人”为价值追求,努力使不见面审批成为全系统的普遍制度安排,做到“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进一步优化流程、创新方式,在法定工作日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进一步扩大委托办理审批的试点地区和委托事项,并及时进行调研论证,确保委托审批的事项高质量办结。通过抽查等方式,督查办件效率和办件质量,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二要增强“管”的有效性,在创新方式、科学有效上下功夫。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做到监管有权、监管有据、监管有责、监管有效,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抓紧建立省市县三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目录库,制定切实可行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提高执法检查透明度和公信力。探索推行“互联网 监管”模式,织密线上线下结合、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监管网,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执业信用信息库,推动建立法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三要提高“服”的满意度,在智能便捷、公平可及上下功夫。聚焦影响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大力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对能以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通过承诺解决,能由司法行政机关调查的一律由其调查,不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认真落实好国务院提出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四办”要求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行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加快智慧法务技术研发和应用,大力推动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建设,把平台作为落实“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载体和途径,促进平台间有机融合、优势互补,使之成为疏解矛盾纠纷的网上“减压阀”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民意窗口”。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公共法律服务各类业务的电子审批系统建设及电子档案、备份等各类子功能上线,确保方便快捷查阅。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信息数据开放力度,下决心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促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力求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升级版。
(江苏省司法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