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放管服”改革最可靠的保障。近年来,重庆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坚持“放彻底、管到位、服好务”一体化推进,用强有力的法治举措,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问题导向、动态清理,依法有序“放”
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为政府“瘦身”。坚持全面、准确、统一、规范、合法、有效的基本原则,采取部门申报、律师审核、司法行政机关全程把关的方式,全面清理行政权力,2016年基本建成全市三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实际情况,连续两次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基本实现了“三级四同”标准化、网上公示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59项,向区县下放行政权力670项;为两江新区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实验区分别放权283项和33项,真正做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权由法定、权责一致。
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为群众“解绊”。坚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和“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尽可能取消”的原则,从证明事项的“索要方”和“开具方”两端着手,站在群众的角度找难点、解痛点、疏堵点,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35项,精简率达74.5%;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69项;取消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792项,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重庆市“减证便民”工作入选审计署2018年度第二季度“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好做法好经验”,向全国推广。
三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为市场“腾位”。坚持与时俱进、源头治理,确保制度与改革相适应。严格审查控增量,推行“事前合法性审查 备案审查”双审查模式,对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区县政府出台的文件严格把关,年均审查市、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1500余件,对涉及违法干预或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的,一律退回;全面清理减存量,组织42个市政府部门、8个中央在渝单位、38个区县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以来,已废止市政府部门文件68件、区县及其部门文件285件,已修改市政府部门文件10件、区县及其部门文件42件,坚决打破制约民企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试点推行防变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对与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的8件地方性法规和5件市政府规章按立法程序报请暂时调整实施,依法依规推进改革,为市场腾足空间、为规范留有余地。
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严格规范“管”
坚持“管得好”才能“放得开”的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着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推动出台《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行动,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进一步细化调整了公安、水利、卫生、税务等16个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治任性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建立健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闭环管理,努力规范“以罚代刑”的监管行为,形成了重点监管、严格监管、依法处置的高压态势。
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梳理、统一规范市和区县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等30个行业领域已基本实现监管依据、标准、事项的统一规范;以主动公示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切入点,依托“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和公示抽查结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归集70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共计近10万条抽查结果信息;扎实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制定出台相关监管规定,明确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6项基本要求和6项创新举措,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行稳致远。
三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建立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推动全市厅级以下领导干部正职每3年、副职每5年旁听庭审全覆盖,每年抽取20%的厅、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互动释法,2018年组织15批次4876名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坚持以考促学、责任倒逼,组织13182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3137名市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集中抽考,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抓住执法队伍这个“普遍多数”,扎实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专题轮训执法人员7835人次,行政执法人员年度法治培训率达100%;持续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新办换发行政执法证件6352个;抓紧抓实法治理论考试,合计组织全市50余万工作人员参加法治理论考试,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提高,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普遍提升。
三、多措并举、靶向施策,优质高效“服”
把企业、群众“办事不求人”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试金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着眼高质量发展,强化制度供给。为开放带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出台《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出台《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重庆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办法》等法规规章;为改革推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出台《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有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绿色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确定为审议项目,列入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借助工商联、律师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听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意见建议,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改革、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眼利企便民,深化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全面覆盖清彻底,深入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出台《重庆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立市级公共服务事项426项,完成区县、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有效厘清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纵深推进树规范,印发《三级通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指南》,对服务事项立项原则、设定依据、服务主体、行使层级等确立统一标准,牵头召开培训推进会,对编制清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指导规范,确保全市公共服务事项“三级四同”;网上运行供便利,编制全市三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完成线上录入,为群众办事提供信息指引和精准服务,编制公布第一批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着眼提质增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立法网市级运营中心,对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群众请求事项提供兜底服务、实施统筹调度、开展监督检查,让公共法律服务随处可见、触手可及;组建民营经济、内陆开放高地等5个法律服务团,2018年,为80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起草审查企业章程、管理制度12900余件,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8170余条;深入实施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工程,搭建平台、压缩环节、整合资源,实现46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38项公证事项线上办理;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专项行动,通过普法宣传、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针对性更强、实效性更高的法律服务,帮助园区企业用好用足“放管服”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普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重点,扎实开展企业法治培训班、企业家法治大讲坛等宣传活动,深入解读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放管服”政策措施,让企业看得见、用得上、得实惠。
(重庆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