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日,为凝聚维权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吉安市检察院、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共同推动“检察 妇联 法援”维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共同推动“检察 妇联 法援”维权联动工作机制,提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整体效能,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通知明确,要优化“检护民生 ”,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或者履职中发现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但因诉讼能力欠缺或诉权行使受到不当限制等原因未提起诉讼,在依法支持当事人起诉的同时应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提供法律援助。
要促进“巾帼暖人心”,妇联组织在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工作中发现存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或确需法律帮助的,应及时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加强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对接,发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条件或需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
要聚力“有法帮你 ”,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于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应及时告知受援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检察院、妇联组织要求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信息后,应主动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帮助被害人做实“有法帮你”,引导其依法找法、用法靠法,及时告知其可申请法律援助的准确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凯发ag旗舰厅网站的联系方式、所需材料等,应援尽援,能援优援。在审查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材料时,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查程序,加快办理进度,有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当日受理,当日指派,由法律援助律师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通知规定,三部门要加强协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协作配合常态化。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强化双向线索移送,在权利告知、申请转交、案件办理等方面做好衔接。
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司法行政机关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三部门维权联动工作。要在检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和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别设立“检察 妇联 法援”援助工作站。
要加强对重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