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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08-0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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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法律需求,提供精准、高效、便捷、优质、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494件,服务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513人次。

法律援助群众服务指尖办理

  “现在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是太方便了,不管我在哪里都能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电话、互联网、‘粤省事’小程序、快递....线上线下随你选。”来自汕头的军嫂刘女士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完后,忍不住和朋友感慨。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作为重点服务和保障对象,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不断扩展。

  为建立线下便捷快速通道,法律援助机构将服务网络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群团组织、部队、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场所,目前全省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894个,其中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1540个、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设立248个,实现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可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打通全省法律援助申请通道,实现法律援助群众服务指尖办理。

  目前,广东省已经形成了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全面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降槛扩面 拥军优属

  2024年4月26日,来自揭阳军分区现役军人家属李女士第三次来到揭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军人军属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律师第一时间为她提供维权服务。据介绍,李女士第一次接触法律援助是因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第二次是在法院判决后执行事宜得到法律援助,她已经默默地把法律援助机构当成了自己的“娘家人”。法律援助帮她解决了矛盾纠纷,让其在部队的儿子安心服役。

  广东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还因地制宜制定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保障。

  持续开通“绿色通道”。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以及各镇街法律援助办事处对军人军属开通法律援助优先服务窗口,积极为军人军属解答法律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军人军属,快速审查案件材料、快速指派承办人员、快速跟进协助办理案件。揭阳市法律援助处在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服务专席,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法律援助窗口。

  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清远市法律援助处制定实施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结合个案需求延伸服务代为寄送法律援助文书、代办后续相关事宜。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利用地缘优势,联合开展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深圳、中山签署法律援助申请跨市通办合作细则,群众可以在两市内任意一方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进一步方便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法援进军营  真情暖兵心

  2024年以来,东莞、揭阳、珠海、韶关等市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室),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协作开展“送法进军营”主题党日活动,为驻地部队普及法律援助知识。

  7月23日,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到武警韶关支队某中队开展“初心如磐铸军魂,法律拥军暖兵心”送法进军营主题党日活动,为官兵们解读《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案例阐释了婚姻家庭等法律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军婚的特殊保护。7月25日,东莞市长安司法分局在涌头社区开展2024年退伍军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游戏,法律咨询开展宣传活动,现场200多人参与活动。

普法小提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依法优先

  军人军属维护合法权益遇到困难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优先提供免费的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服务窗口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符合条件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实行网上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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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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