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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8-0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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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黑龙江总队政治工作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为军人军属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紧贴军人军属法律需求,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加强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军地一体 形成合力

  为更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联合驻军部队建立涉军维权军地协作机制,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39个,打造以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工作站、联络点为延伸的军地一体服务网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聚焦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有”目标,推动规范化建设。安排军地律师采用现场值班、电话值班相结合的方式,受理、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实现就近办理、及时援助。依托工作站、联络点将印有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凯发ag旗舰厅网站的联系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流程等内容的联系卡发送到军人军属手中,方便其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降槛扩面 应援优援

  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涉及侵害军人名誉、军人婚姻家庭纠纷,请求给予优抚待遇,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等事项,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提供免费代书服务。对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

绿色通道 依法优先

  优化服务机制,对部队官兵及家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就办好。在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军人军属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符合条件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实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等便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提供上门受理。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为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探索实行点援制,由军人军属选定案件承办人。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和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转交等流程。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置军人军属专席,安排擅长办理军人军属维权案件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对军人军属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所产生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公益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融入平时,帮助官兵加强法治素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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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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