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作者 张晨
6月9日,司法部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律师工作局相关负责人、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 李光印 王建军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政策举措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说。
图为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李光印 王建军
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是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此举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大力支持。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介绍,5月18日,司法部印发了通知,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自今年5月至2023年5月,司法部将用两年时间,在全国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共有乡镇司法所约4万个,基本实现全覆盖。2020年,全国司法所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8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175万次,解答法律咨询421万人次,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近18万件,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法律建议21万余条。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三农”领域公证48523件,其中减免收费公证34192件。
图为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施汉生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李光印 王建军
施汉生说:“我们将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形成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近年来,司法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扶贫奔小康”等“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在助力农村脱贫攻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至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法律援助案件150万余件,接待解答农民法律咨询453万余人次,帮助152万名农民工追回薪资1500多亿元。
“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始终是我们关注、群众关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施汉生介绍,下一步,司法部将进一步巩固“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成果,持续开展这一活动。一是突出“三类”服务对象。推动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创新“三办”工作方法。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三是推广“三项”精准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1十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为中西部地区乡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6月1日实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已将此纳入“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在加强普法宣传方面,陈洪波补充说:“民法典涉及到群众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我们准备在基层干部培训中把民法典纳入培训内容,主要是让大家知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下一步,我们将和司法部及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普及,鼓励支持农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己权益。”
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
发布会上,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刘华春介绍说,司法部将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指导各地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图为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刘华春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李光印 王建军
刘华春介绍,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近年来,司法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鼓励、引导广大律师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刘华春说,下一步,司法部还将重点开展“100 100党支部结对活动”,指导各省(区、市)分别选取100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100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一对一”对口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村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目前,全国64万多个村(居)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有近20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此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刘华春介绍,司法部还将组织村(居)法律顾问认真实施“五个一”活动,即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通过“五个一”活动,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